2013年9月17日星期二

王江松:公民企业家站出来


来源: 王江松:公民企业家站出来

何为商人公民和公民企业家?这两者意思差不多,都是指职业身份与公民身份的结合和统一。在已建立了公民社会和宪政民主法治的国家中,两者并无特殊含义,商人与企业家的公民权利和公民责任十分明晰。但是在转型中国家,此概念还相当模糊,很多商人和企业家还不知道公民权利、公民责任为何物,只是匍匐在垄断权力之下苟且发财,通过主动或被迫向权力行贿纳贡,以获取和保障个人利益和人身安全。

一些企业家阶层在政治上消极保守,迄今没有勇气担当社会变革的责任,其代表人物有柳传志“在商言商不谈政治”,这正是他们真实的自白:有苦恼,有屈辱,甚至有愤怒,但囿于自身财产安全与政治正确。如此,带来诸多严重的后果:企业家需花费精力以搞通人际关系,缺乏独立的“企业家精神”;企业将疏通权力上的成本转嫁到劳动者、消费者和环境身上,间接带来贫富两极分化、消费品不安全和生态环境的恶化;而且,企业家还缺乏促进国家宪政与法治发展的勇气,诸如等等。

但总算有人不断站出来了!例如,任志强在微博上“开炮”;王石在天则经济研究所主办的研讨会上反思他个人在重庆唱红打黑时的消极回避态度,主张工商界要抱团自救,并建议发起成立“企业家救助基金”;王瑛则长期在自媒体上输出公民和宪政民主思想,且在柳传志关于“在商言商”的表态后,毅然退出了正和岛企业家联谊会。当然,他们当中最杰出的代表无疑是王功权。王功权本是成功的企业家和投资银行家,于知天命之年完成了人生的一次重大转折,淡然退出了商界,专心致力于公民运动和社会转型。其实,他以企业家的身份支持和参与“公盟”的行动已有10来年,但像他这样的公民企业家如今却遭遇冤狱之灾:9月13日,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传唤并刑拘王功权。如果说企业家曾成杰之死“震慑”企业家们,使他们意识到了危机,那王功权在历史上必定作为一个英雄的形象,从正面激励和推动企业家们参与到公民社会和宪政民主法治的建设中来。



公民企业家不仅遵守以诚信为核心的市场经济伦理,而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企业是一个包括投资者、劳动者、消费者、社区等在内的利益共同体,具有一定的公众性质,作为企业掌门人的企业家及其管理团队,要把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与企业社会责任紧紧地结合起来,以损害利害相关者为代价的利润最大化是不道德的。这就意味着,企业要参与到所在社区的公民社会建设中去。企业拥有较多资源,自身行为又具有示范效应,对公民社会的建设能发挥积极的作用。反过来,良好的社会环境一定会反哺企业的持久发展。

不仅如此,公民企业家还要担当政治责任,对于转型社会而言尤其如此。一方面,企业家要拒绝行贿,拒绝与官员的钱权交易;另一方面,企业家要与整个社会一起推动宪政民主法治发展。企业是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当然应该正大光明地享受企业公民的权利。企业在这方面具有独特的政治资源,说到底,国家无非是一个放大的企业,是所有公民(股民)的联合体,企业界有责任把现代企业治理模式引进到国家治理模式中去:人大常委会或议会相当于董事会,国家主席或总统相当于首席执行官,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相当于监事会。

企业家们(主要指民营企业家,国企掌门人很难称为企业家,而是享有一定行政级别的官员),首先要联合起来争取和捍卫自己合法的权益。现在固然也有形形色色的企业家组织,但由于种种原因,基本上还是有其名无其实,没有成为一个组织起来的院外压力集团。

除了自己组织起来,企业家们还应当与其他阶级阶层的社会组织进行广泛的互动对话,其中主要是与劳工组织、知识分子阶层、消费者组织、环保组织的协商对话,因为劳动、知识、消费、自然环境是与资本及其经营管理发生最直接关系的因素。但鉴于历史原因,目前企业家对之直接负责的主要还是投资者。这没有关系,只要企业家尊重其他生产要素所有者的公民权利,积极地与他们沟通合作就可以了。

中国的社会发展需要更多有良知有勇气的企业家站出来,与社会各阶层积极合作。期待一个多方参与,各阶级阶层共同建立公民社会联合阵线出现,推动社会组织在纵深发展的基础上实现横向联合,实现中国社会和平转型。

相关链接:FT中文网:为中国呼唤公民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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